什么样的标志才算得上是一个优秀的标志?要符合哪些标准。让我们来看看:
1、市场检验的标准
标志设计必须经得起市场和消费者的检验,它不可能存在于真空中;也不可能脱离它所运作的社会,文化及商业环境。
首先看一下奥运会的标志也不例外。
由陈绍华先生等人设计的中国奥申标志,无论从“形式”,还是从“内容”等角度来评价,无可厚非是上乘之佳作。这么优秀的标志,为什么我国2008奥运会组委会又要重新征集一个新的主办标志呢?该项决定的理由是什么呢?此举与市场推广方面的策略有很大的关系。奥申标志使用至今已有很长的一段时间,具有很高的“曝光度”。而从市场学角度来看,虽然随着高“曝光度”而来的正面效果是知名度和认可度,“曝光度”过度则有可能会带来受众的麻木反映及市场冷落感的种种负面效果。悉尼2000年奥申标志也曾有此“遭遇”。
其实重新设计标志是让一个原本已无新闻价值的产品重新定位包装,是一种再营销手段。不过话说回来,有些标志也有可能存在其他方面的问题,如中国电信的标志在标志所有权与使用权方面出现问题,导致重新设计标志。
2,审美准则
优秀的标志它必须是美的。一般来说,艺术性强的标志更能吸引和感染人,给人以强烈和深刻的印象。标志的高度艺术化是时代和文明进步的需要,是人们越来越高的文化素养的体现和审美心理的需要。
其包括形象美和意象美:
形象美,就是指标志的图形符合形式法则和造型规律,即在形象、尺度、比例、色彩、质感等方面按多样与统一,对比与调和,平衡与均衡,条理与反复,动感与静感等形式法则进行处理,使之高度简洁达意。使之具有艺术感染和视觉冲击的力量。
意象美,是指能准确的反映设计对象的特征、性质等。如原本是篮球联赛的标志让人感觉是足球联赛的标志,能说此标志成功吗?显然答案是否定的。
有些标志设计师,为了迎合领导意念,在进行标志设计时,就过分追求内涵的充分表达。而在标志的形式美感方面做的努力不够,设计出来的“作品”也就可想而知了,肤浅的内容繁多,形式死板、陈旧、缺乏美感,根本谈不上有什么意象美和形式美。而有些设计师,为了追求图形的艺术性,将设计对象的行业特征、企业理念、市场策略等置之不顾,致使标志缺少一定的内涵,不利于品牌竞争力的提升。
当然,正如人们对美的感觉有差异一样,标志的审美标准由于国家和时代的不同而存在着差异。不同的群体所生活的环境不同,形成相应的社会文化观念,对标志会有不同的感受和评价。
那么,是不是有了标志的形式美和意象美就够了呢?还不行。还需符合实用标准。
2、实用标准
标志的本质在于它的功用性。经过艺术设计的标志虽然具有观赏价值,但标志主要不是为了供人观赏,而是为了实用。标志有为人类共用的,如公共场所标志、交通标志、安全标志、指示性标志等;有为国家、地区、城市、民族、家族专用的,如国徽、区徽、市徽等标志;有为社会团体、企业、仁义、活动专用的,如会徽、会标、厂标、社标等;有为某种商品产品专用的,如商标;还有为集体或个人所属物品专用的,如图章、签名、花押、落款、烙印等。它们都各自具有不可替代的独特功能,有的是为了区别同类产品的不同企业与经营部门;有的是为了区别同类产品的不同质量;那些具有法律效力的标志尤其兼有维护权益的特殊使命。如果指示性标志起不了指示功能,即使是再好看,也失去了其存在的意义。
“现代商标设计的另一特点,不仅要求适应商品本身的装潢,还要密切配合商业活动——电脑、霓虹灯、交通工具和各种广告宣传的技术措施。创造一种光彩夺目的视觉传递信息,霎时间取得印象深刻的艺术效果。”③
还有,目前有很多公司在VI设计中设计标志时,他们往往只追求标志本身的美感,而忽略了同实际的联系,在后面的应用中出现很多问题,无法深入。比如,有些标志在适当的尺寸下比较好看,但当放大或缩小后,由于标志的阴阳、黑白面积比例发生变化,使标志的视觉形象发生改变。甚至可能丢失部分信息。
故设计标志时须充分考虑其实现的可行性。针对其应用形式、材料和制作条件采取相应的设计手段。同时还要顾及应用于其它视觉传播方式(如印刷、广告、映像、网络等)和放大、缩小时的视觉效果。